馮夢龍Ctrl+D 收藏本站
【原文】
先是浙民歲輸丁錢絹,民生子即棄之,稍長即殺之。虞公允文聞之惻然,訪知江渚有荻場利甚溥,而為世家及浮屠所私。公令有司籍其數以聞,請以代輸民之身丁錢。符下日,民歡呼鼓舞,始知有父子生聚之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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