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“石駘仲卒,有庶子六人,卜所以為后者,曰:“沐浴佩玉則兆。”五人者皆沐浴佩玉。石祁子曰:‘孰有執(zhí)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?’不沐浴佩玉。”此《檀弓》之文也。今之為文者不然,必曰:“沐浴佩玉則兆,五人者如之,祁子獨(dú)不可,曰:‘孰有執(zhí)親之喪若此者乎?’”似亦足以盡其事,然古意衰矣。
譯文及注釋
(春秋時(shí)代衛(wèi)國(guó)大夫)石騎仲去世,沒(méi)有嫡子,只有庶出的兒子六人,于是請(qǐng)掌卜的人卜占那個(gè)兒子可以立為后人,掌卜人說(shuō):“如果沐浴并佩帶玉器就能得到吉兆。”于是其中五人都去沐浴佩玉。只有石祁子說(shuō):“(居喪應(yīng)該穿著喪服,悲哀憔悴),哪有在父親喪事期間而沐浴佩玉的人呢?”他就不沐浴佩玉。這是《 禮記? 弓》 篇中的一段文字。如今寫文章的人卻不這樣寫,必定寫道“沐浴佩玉就能得到吉兆,五人就這樣作,單單祁子不這樣作,還說(shuō):‘哪有在父親喪事期間象這樣子的人呢?'” 似乎也足能概括出這件事,然而古文中的意思就減弱多了。參考資料:
1、佚名.道客巴巴.http://www.doc88.com/p-15321034104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