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旁系親屬。
引《晉書·河間平王洪傳》:“章武、新蔡 俱承一國不絶之統,義不得替其本宗而先后傍親?!?br />《宋書·武帝紀下》:“兵制峻重,務在得宜。役身死叛,輒考傍親,流遷彌廣,未見其極。”宋 沉括 《夢溪筆談·辯證一》:“《禮》所謂‘以五為九’者,謂傍親之殺也。上殺下殺至於九,傍殺至於四,而皆謂之族。”
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
友情鏈接: 英語字典 事故車交易網 在線工具 淘圖網 滿分作文網 三米影視
Copyright ? 2023字典網 | 粵ICP備2023151142號Email: khwz@qq.com 贊助本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