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xuán fǎ
注音ㄒㄨㄢˊ ㄈㄚˇ
繁體縣法
⒈ ?亦作“縣法”。
⒉ ?古代公布法令,皆懸在闕下,使眾周知,故稱頒布法令為“縣法”。
⒈ ?亦作“縣灋”。古代公布法令,皆懸在闕下,使眾周知,故稱頒布法令為“縣法”。
引《漢書·食貨志下》:“夫縣法以誘民,使之陷阱,孰積於此。”
⒉ ?亦作“縣灋”。縣邑之政令。灋,古“法”字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方士》:“以時脩其縣灋。”
鄭玄 注:“縣法,縣師之職也。”
1.據王瑛介紹,早在2004年6月11日,南靖縣法院就開出了全省第一張補植令,令被告人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343畝過火面積林地的復植補種工作。
2., 廣饒縣法院法官李偉最后向記者介紹整個案件的始末,同時也給年輕夫妻提出了忠懇的建議,不要只顧沉溺于網絡游戲而忽視了家庭。
3., 全景式地描述了三個有代表性的法院民事司法改革的"圖像",即貧困地區的河北省平山縣法院,中等地區的武漢中級法院和發達地區的上海法院,以期達到"一葉知秋"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