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猶押送。
引陳夔龍 《夢蕉亭雜記》卷一:“方侍郎之獲譴也,時在戊戌八月十五日,由刑部解赴兵部,遣戍 新疆。”
1.受教育懂得焚毀遺囑,做一個體面的人,為人所愛,受人敬重,而不是去做一個屢犯的偷表賊,受到法律對五種情狀的加重處罰,解赴格雷伏刑場處死,受人憎恨和名譽掃地。巴爾扎克
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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